大家好,今天小編關(guān)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guān)于精神病可以辦意外險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guān)介紹精神病可以辦意外險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有精神病患者可以買重大疾病保險嗎?
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會提出體檢,然后再做核保,保險公司對于既往病史會做出除外責任或者是加費承保,但是現(xiàn)在確診為精神病的,保險公司一般不會承保。但是各家公司的核保政策不一樣,可以做出如實告知,然后嘗試一下,希望不大。
你好:
我來說說我個人的看法
如果是有精神類疾病,重疾可能很難承保,因為大多重疾都會在健康告知里問到是否有此類疾病
醫(yī)療險也會問到
定壽的話,也會問到,如下圖
還可以買的險種,只剩下意外險,年金類保險了。
重大疾病保險,可以投保的希望非常渺茫。
通常,健康告知都會問到是否有精神疾病或者是否曾經(jīng)患有精神疾病。
如果想買保險的話,可以選擇無健康告知的。
比如:
意外險,能獨立正常生活即可。
年金險,選擇無健康告知的即可。
以上,希望能幫到您。
精神病人以參意外險死亡應(yīng)理培嗎?
賠償。分類如下 精神病人自己上吊死亡(自殺)、精神病人不小心被繩子吊住死亡 1、保險是長期壽險含意外死亡責任的: 若精神病是買保險前就有的,若如實告知后保險公司仍同意承保的,精神病人自己上吊死亡(自殺),合同生效2年后可以賠償
精神病患者可以買什么商業(yè)保險?
一般保障型保險慎入!因為核保不可能通過。實在想辦的話,定要如實告知病情輕重!附上最近的體檢報告!
但是養(yǎng)老保險是可以辦的,因為養(yǎng)老險無身價保障,何時身故保費返還,不受損失。
精神病患者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不能購買以死亡類的人身類保險,因為保險公司一般都是拒絕的。
我國《保險法》第55條規(guī)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人身險,保險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項規(guī)定,以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不得為精神病人,當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為投保人了。 但是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此種情況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為人身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要買以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的話,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親人為合同的受益人。 當然,可以為精神病人購買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險合同,比如年金理財險。
商業(yè)保險是的投保對象原則上必須是標準體,意思就是必須是健康的人,一些非健康的,需要體檢,經(jīng)過保險公司審核后也可以購買,對于有嚴重既往病史、無自主行為能力的人都是拒保的,精神病也是疾病的一種,而且大多都是無自主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會拒保,當然精神病也分很多種情況,比如間歇性精神病,理論上也會有一些保險產(chǎn)品可以買的,但需要根據(jù)情況到保險公司具體咨詢,過程會有一點麻煩,只能說可以去試一下,萬一有希望成了呢
心理,智力、精神方面的問題,我們一般統(tǒng)稱為“精神病”,但在醫(yī)學(xué)上分很多不同的病種,對于不同的病種核保結(jié)論也不盡相同。
比如語言發(fā)育遲緩的問題,7歲以上,沒有精神或神經(jīng)方面問題和其他潛在問題,個案試投,還有可能買上各類保險。
比如抑郁癥、焦慮癥,購買防癌險和年金險問題不大;重疾險、意外險、醫(yī)療險,要根據(jù)嚴重程度和治愈程度來看,買著比較麻煩。
比如癡呆和智障類,基本不能買保險了,個別公司的防癌險和年金險可以個案試投。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精神病可以辦意外險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guān)于精神病可以辦意外險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